
渝建價發〔2014〕6號
關于調整工程費用計算程序及工程
計價表格的通知
各區縣(自治縣)城鄉建委,兩江新區、北部新區、經開區、高新區、萬盛經開區、雙橋經開區建設局,有關單位:
根據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《關于印發<重慶市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計取及使用管理規定>的通知》(渝建發〔2014〕25號)、《關于調整建設工程竣工檔案編制費計取標準與計算方法的通知》(渝建發〔2014〕26號)和《關于調整企業管理費和組織措施費內容及費用標準的通知》(渝建發〔2014〕27號)的規定,我們對2008年《重慶市建設工程費用定額》、2011年《重慶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費用定額》和2013年《重慶市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》中的工程費用計算程序及部分工程計價表格進行了調整,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附件:
1. 2008年《重慶市建設工程費用定額》工程費用計算程序;
2. 2011年《重慶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費用定額》工程費用計算程序;
3. 2013年《重慶市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》工程計價表格。
重慶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
附件1: 2008年《重慶市建設工程費用定額》工程費用計算程序 表15
注:1.此表為調整后的建筑、市政、機械土石方、仿古建筑、爐窯砌筑、建筑修繕工程費用計算程序。 2.安全文明施工費按渝建發[2014]25號文件規定,建筑、構筑物、仿古建筑、爐窯砌筑、建筑修繕、道路、橋梁、隧道、其 他市政均以稅前工程造價(一+二+三+四+五)為基礎計算,機械土石方工程以開挖工程量為基礎計算。 2008年《重慶市建設工程費用定額》工程費用計算程序 表16
注: 1.此表為調整后的裝飾、安裝、市政安裝(含給水、燃氣安裝及道路交通管理設施)、人工土石方、園林、綠化、 單拆除、安裝修繕工程費用計算程序。 2.安全文明施工費按渝建發[2014]25號文件規定,裝飾(含幕墻工程)、安裝、市政安裝、園林、綠化工程以人工 費(含價差)為基礎計算;單拆除、安裝修繕工程以稅前工程造價為基礎計算;人工土石方工程以開挖工程量為基 礎計算。 |
附件2:
2011年《重慶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費用定額》工程費用計算程序
表4
序號 | 費用組成 | 計算式說明 | 備注 |
一 | 直接費 | 1+2+3 | |
1 | 直接工程費 | 1.1+1.2+1.3 | |
1.1 | 人工費 | | 1.含按定額基價計算的實體項目和技術措施項目費。 2.定額人工單價(基價)調整按渝建[2013]51號規定計算。 |
定額基價人工費 | 定額基價人工費 | ||
定額人工單價(基價)調整 | | ||
1.2 | 材料費 | 定額基價材料費 | |
1.3 | 機械費 | | |
定額基價機械費 | 定額基價機械費 | ||
其中:定額基價機上人工費 | | ||
定額機上人工單價(基價)調整 | | ||
2 | 組織措施費 | 2.1+…… +2.7 | 渝建發[2014]27號 |
2.1 | 夜間施工費 | ( | |
2.2 | 冬雨季施工增加費 | ( | |
2.3 | 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 | ( | |
2.4 | 二次搬運費 | 按實簽證計算 | |
2.5 | 包干費 | ( | |
2.6 | 工程定位復測、點交及場地清理費 | ( | |
2.7 | 材料檢驗試驗費 | ( | |
3 | 允許按實計算費用及價差 | 3.1+3.2+3.3+3.4 | |
3.1 | 人工費價差 | | |
3.2 | 材料費價差 | | |
3.3 | 按實計算費用 | | |
3.4 | 其他 | | |
二 | 間接費 | 4+5 | |
4 | 企業管理費 | ( | 渝建發[2014]27號 |
5 | 規費 | ( | |
三 | 利潤 | ( | |
四 | 建設工程竣工檔案編制費 | ( | 渝建發[2014]26號 |
五 | 安全文明施工費 | 按文件規定計算 | 渝建發[2014]25號 |
六 | 稅金 | (一+二+三+四+五)×費率 | 渝建[2011]440號 |
七 | 工程造價 | 一+二+三+四+五+六 | |
注:1.此表為調整后的機械土石方、地上、地下、盾構、軌道工程費用計算程序。
2.安全文明施工費按渝建發[2014]25號文件規定,地上、地下、盾構、軌道工程均以稅前工程造價(一+二+三+四)為基礎計算;機械土石方工程以開挖工程量為基礎計算。
2011年《重慶市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費用定額》工程費用計算程序
表5
序號 | 費用組成 | 計算式說明 | 備注 |
一 | 直接費 | 1+2+3 | |
1 | 直接工程費 | 1.1+1.2+1.3+1.4 | |
1.1 | 人工費 | | 1.含按定額基價計算的實體項目和技術措施項目費。 2.定額人工單價(基價)調整按渝建[2013]51號規定計算。 |
定額基價人工費 | 定額基價人工費 | ||
定額人工單價(基價)調整 | | ||
1.2 | 材料費 | 定額基價材料費 | |
1.3 | 機械費 | | |
定額基價機械費 | 定額基價機械費 | ||
其中:定額基價機上人工費 | | ||
定額機上人工單價(基價)調整 | | ||
1.4 | 未計價材料費 | | |
2 | 組織措施費 | 2.1+…… +2.7 | 渝建發[2014]27號 |
2.1 | 夜間施工費 | ( | |
2.2 | 冬雨季施工增加費 | ( | |
2.3 | 二次搬運費 | 按實簽證計算 | |
2.4 | 包干費 | ( | |
2.5 | 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費 | ( | |
2.6 | 工程定位復測、點交及場地清理費 | ( | |
2.7 | 材料檢驗試驗費 | ( | |
3 | 允許按實計算費用及價差 | 3.1+3.2+3.3+3.4 | |
3.1 | 人工費價差 | | |
3.2 | 材料費價差 | | |
3.3 | 按實計算費用 | | |
3.4 | 其他 | | |
二 | 間接費 | 4+5 | |
4 | 企業管理費 | ( | 渝建發[2014]27號 |
5 | 規費 | ( | |
三 | 利潤 | ( | |
四 | 建設工程竣工檔案編制費 | ( | 渝建發[2014]26號 |
五 | 安全文明施工費 | 按文件規定計算 | 渝建發[2014]25號 |
六 | 稅金 | (一+二+三+四+五)×費率 | 渝建[2011]440號 |
七 | 工程造價 | 一+二+三+四+五+六 |
注: 1.此表為調整后的人工土石方、通信、信號、智能與控制系統、供電、機電設備工程費用計算程序。
2.安全文明施工費按渝建發[2014]25號文件規定,通信、信號、智能與控制系統、供電、機電設備工程以人工費(含價差)為基礎計算;人工土石方工程以開挖工程量為基礎計算。
附件3:
2013年《重慶市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則》工程計價表格
封-2
工 程
招 標 控 制 價
招標控制價(小寫):
(大寫):
其中:安全文明施工費(小寫):
(大寫):
工程造價
招標人: 咨 詢 人:
(單位蓋章) (單位資質專用章)
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
或其授權人: 或其授權人:
(簽字或蓋章) (簽字或蓋章)
編 制 人: 審 核 人:
(造價人員簽字蓋專用章) (造價工程師簽字蓋專用章)
時 間: 年 月 日
表-04
單位工程招標控制價/投標報價匯總表
工程名稱: 第 頁 共 頁
序號 | 匯 總 內 容 | 金額(元) | 其中:暫估價(元) |
1 | 分部分項工程 | ||
1.1 | |||
1.2 | |||
1.3 | |||
1.4 | |||
1.5 | |||
2 | 措施項目 | ||
2.1 | 其中:安全文明施工費 | ||
2.2 | 其中:建設工程竣工檔案編制費 | ||
3 | 其他項目 | ||
4 | 規費 | ||
5 | 稅金 | ||
合計=1+2+3+4+5 |
注:1.本表適用于單位工程招標控制價或投標報價的匯總,如無單位工程劃分,單項工程也使用本表匯總。
2.分部分項工程、措施項目中暫估價應填寫材料、工程設備暫估價,其他項目中暫估價應填寫專業工程暫估價。
表-07
單位工程竣工結算匯總表
工程名稱: 第 頁共 頁
序號 | 匯 總 內 容 | 金 額(元) |
1 | 分部分項工程 | |
1.1 | ||
1.2 | ||
1.3 | ||
1.4 | ||
2 | 措施項目 | |
2.1 | 其中:安全文明施工費 | |
2.2 | 其中:建設工程竣工檔案編制費 | |
3 | 其他項目 | |
4 | 規費 | |
5 | 稅金 | |
竣工結算總價合計=1+2+3+4+5 |
注:如無單位工程劃分,單項工程也使用本表匯總。
表-08
措施項目匯總表
工程名稱: 第 頁 共 頁
序號 | 項目名稱 | 金額(元) | |
合價 | 其中:暫估價 | ||
1 | 施工技術措施項目 | ||
2 | 施工組織措施項目 | ||
2.1 | 其中:安全文明施工費 | ||
2.2 | 其中:建設工程竣工檔案編制費 | ||
措施項目費合計=1+2 |
表-09
分部分項工程/施工技術措施項目清單計價表
工程名稱: 第 頁共 頁
序號 | 項目編碼 | 項目名稱 | 項目特征 | 計量單位 | 工程量 | 金額(元) | ||
綜合單價 | 合價 | 其中:暫估價 | ||||||
本頁小計 | ||||||||
合 計 |
表-10
施工組織措施項目清單計價表
工程名稱: 第 頁 共 頁
序號 | 項目 編碼 | 項目名稱 | 計算 基礎 | 費率(%) | 金額(元) | 調整費率(%) | 調整后金額(元) | 備注 |
1 | 安全文明施工費 | |||||||
2 | 夜間施工 | |||||||
3 | 二次搬運 | |||||||
4 | 冬雨季施工 | |||||||
5 | 地上、地下設施、建筑物的臨時保護設施 | |||||||
6 | 已完工程及設備保護 | |||||||
7 | 工程定位復測、點交及場地清理 | |||||||
8 | 材料檢驗試驗 | |||||||
9 | 特殊檢驗試驗 | |||||||
10 | 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 | |||||||
11 | 行車行人干擾 | |||||||
12 | 建設工程竣工檔案編制費 | |||||||
合計 |
注:1.計算基礎和費用標準按本市有關費用定額或文件執行。
2.根據施工方案計算的措施費,可不填寫“計算基礎”和“費率”的數值,只填寫“金額”數值,但應在備注欄說明施工方案出處或計算方法。
3.特殊檢驗試驗費用編制招標控制價時按估算金額列入,結算時按實調整。